聊城:交通部门实行农村交通管养“四百”工程

   2011-06-22 5200

  在实现农村交通“四百”(100%行政村通油路、100%行政村通客车、100%的乡镇建有一处“四位一体”交通运输所、100%市到县、县到乡实现城乡公共交通一体化)工程的基础上,山东聊城交通部门将实行农村交通管养“四百”工程,实现100%落实市、县、乡三级农村公路养护机构、100%把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资金列入各级政府年度财政预算、100%建立健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考核长效机制、100%农村公路纳入管理养护范围,实现农村公路管养规范化、常态化。

  据介绍,推行农村交通管养“四百”工程中,聊城交通部门要求县乡两级政府作为公路管理养护的直接责任主体,做到主导作用到位、政策到位、资金到位、组织队伍到位。同时,加快构建“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省市支持、乡村落实”的责任模式,着力解决责任主体缺位问题,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落实养护责任,健全养护机制,确定资金来源,加快推进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设。

  修订已有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办法、意见等,制定出台符合实际的养护管理工作标准、目标和考核评比制度等,充实完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规章体系,为加强养护管理工作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考核办法定为市对县、县对乡的考核基分为50分,资金按标准列支。

  开展农村公路综合整治活动,提升路容路貌。各县(市、区)责任到位,集中展开整治行动,培护路肩、整修边坡、疏通边沟,及时加强路基、路面日常管养。同时,积极发动和组织沿线乡镇政府,充分调动沿线群众的积极性,绿化、美化路域环境。同时,坚持“预防性养护”理念,对农村公路早期病害及时小修维护,对破损严重的老油路,积极争取资金和政策支持,尽快安排实施大中修改造。

  及时更新完善农村公路标志、标线等附属设施,强化危窄桥梁管理,落实监管责任,保障通行安全。

  突出抓好农村公路穿越村镇、省际边界及与国省干线交叉路段的整治,集中治理沿路集市贸易,坚决取缔占路经营行为,全面清理有碍观瞻的违法建筑。

  此外,继续推进农村公路县级道路养护市场化改革。从2010年起,探索尝试切合实际的市场化改革模式,引入竞争机制,通过招标择优选择专业化养护从业单位,目前,东阿、冠县、阳谷进行了日常养护市场化改革试点,实施效果良好。(王利 金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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