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在主线收费站、省际收费站、枢纽立交、服务区和区县主要进出口设置信息情报板。设置位置应结合现有营运公司、执法机构已设置信息发布、安全监控等设施进行统筹考虑,合并设置,并加强与执法机构沟通衔接,保障营运、执法工作开展要求,保持信息发布和安全监控功能的完整。二是在主线收费站、省际收费站和区县主要进出口设置有线广播系统,收费站区域设置高音喇叭。三是为保障与内环相接的开放式射线路段的安全畅通,加强监控和管理,应考虑增设监控设施和相应路况发布设施,实行一次设计分期实施。四是要求路况信息发布设施的完善工作须最迟于2011年12月前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