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悉,此前甘肃省高速公路车型标准划分与交通部颁布的标准略有不同,其中货车按出厂时核定载重吨位计收,客车按出厂时核定座位(每10个座位折合1吨)计收。以客车为例,此前甘肃省客车四类车为50座以上,而交通部标准四类客车为40座及以上。
甘肃省高管局提醒广大车主,省内客车可前往各高速公路ETC服务网点和邮储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甘肃银行、兰州银行5家ETC代理银行网点,办理我省高速公路电子缴费卡,车辆通行费享受5%优惠。具体政策详情可通过甘肃省电子缴费业务咨询服务热线(0931-96969)、甘肃高速官方网站(www.gsgaosu.com)、腾讯微博(t.qq.com/gs96969)、新浪微博(weibo.com/gs969690)进行了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