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凤:专项整治水上“非法营运”

   2011-07-14 3430

  近日,笔者随县地方海事部门在旧司乡新峡库区检查时发现:库区内从事水上客运的是崭新的钢制渡船,船上救生设备充足,船员证件齐全,水上交通运输秩序井然有序。这是县交通、公安、安监、渔政等部门以及水域所属乡镇开展水上交通运输联合执法所取得的成果。

  今年以来,我县开展了以政府为主体,部门参与,乡镇配合的水上交通运输行业非法生产经营专项整治行动,对全县范围内的水路运输从业人员、码头、渡口、渡船及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水上运输服务等进行专项检查。检查中坚持做到“四个一律”,即对未取得水上运输资质、非法从事运输的船舶一律取缔;对非法从事水上运输的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经济处罚;对存在非法从事水上交通运输行为的乡镇,一律追究监督责任,并要求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严格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截至7月10日,共出动执法人员105人次,执法车辆78台次,检查船只152艘。查处未经许可擅自从事水路运输的非法经营行为1件,查处2艘未经检验的船舶从事水路运输经营活动,均已按相关法规和程序全部处理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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