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7年,国共两党合作领导的北伐战争取得胜利,结束了长达15年之久的北洋军阀割据政局,但蒋介石随即发动“四.一二”反革命政变。在此后的9年中,即至抗战爆发前,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红军,先后建立了江西、湖南、湖北、四川、福建、河南和陕西等省际间的大片革命根据地。国民党为“围剿红军”、消灭革命根据地,执行“交通清共”政策,在上述各省大量赶筑公路,以便利其“清剿”军运。这就形成了在抗日战争以前中国公路建设为军事服务的基本特点。
为突破“围剿”,打破国民党对中央苏区的夹击,中国共产党建立了“红色交通线”。中共主要领导人沿着红色交通线秘密从上海转移到瑞金。
“红色交通线”同时发挥了维持中央苏区经济发展、保持与外界联系等作用,使中国的民主革命得以延续。
1937年抗日战争全面爆发,为适应抗战军运,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议决定赶修紧急公路3600公里,遍及11个省,尤其是滇缅、中印两条国际公路的贯通,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华北、华东等广大地区沦陷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边区政府和抗日根据地军民在敌后坚持抗战,进行破路歼敌的交通破袭战,给敌伪的交通运输造成困难,为抗日战争的胜利做出了卓越贡献。抗日战争时期,敌我双方出于战争的需要,公路的修筑始终处于错综复杂的局面,建设与破坏交替进行。
1945年8月抗日战争胜利结束,10月10日国共两党共同签署了《双十协定》,次年初达成《停战协定》,同时宣布召开政治协商会议。半年后,国民政府背信弃义,以“恢复交通”为借口,强占解放区各大城市,单方面撕毁停战协议,向解放区发动了全面进攻。全国公路遭到又一次极大的破坏。
经过几十年修建起来的13万公里的公路,在内战全面爆发后,尤其是1947年6月人民解放军开始战略进攻以后,国民党军队在溃退过程中对公路和桥梁大肆破坏,妄图阻止人民解放军的胜利进军,致使到全国解放时,通车里程还不到8万公里。另一方面,随着解放区的扩大,东北、华北和华东等解放区为了适应新形势的发展,正式组建公路管理机构,开展了支前公路的修建和原有公路的改善。所有这些,不仅有力支援了全国解放,而且为后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机构的组建奠定了基础。
(摘编自《中国公路史》,中国公路交通史编审委员会,1990年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