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曝辽宁现高速公路通行费收据倒卖者

   2014-11-04 中国路桥网4750
核心提示:  市民刘先生举报,有人买卖辽宁省高速公路通行费专用收据(以下简称高速收据)。记者暗访发现,倒卖者随身携带上百张高速收据。
   市民刘先生举报,有人买卖辽宁省高速公路通行费专用收据(以下简称高速收据)。记者暗访发现,倒卖者随身携带上百张高速收据。律师称,买卖高速收据触犯了国家税收征管的相关规定,可以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构成犯罪的可追究刑事责任。

  爆料

  有人用高速收据换钱

  市民刘先生反映,最近,他多次看到有人用报纸跟私家车主换高速收据,地点为铁西区的西站附近的二环桥底下,他曾两次看到有人开车前来购买这种高速收据。

  据刘先生介绍,此前他曾经向收购高速收据的人了解,高速收据每张收购价为1元,有多少可以收购多少,购买这些收购来的高速收据,主要都是回单位用来报销,“花几块钱,就能够报销几十元”,这应该是倒卖票据的犯法行为。

  暗访

  女子收了一挎包收据

  按照刘先生提供的信息,昨天下午,记者找到收购高速收据的人员。通过观察,记者看到一共有两人买卖票据,两人既收购高速收据,也出售高速收据,通过一买一卖的过程赚取差价。

  记者首先找到一名出售票据的女子,称手中有高速收据要出售,女子提出要检查票据的日期,并称只要近期的票据,“马上到年底了,卖不出去就得作废,最好是11月份的”,女子一面说一面查看记者递过去的高速收据。

  女子:“全都是5块的呀?”记者:“不收吗?”女子:“我要的都是大票子(大面额)。”女子一面说一面从随身携带的挎包内掏出一个塑料包装袋,翻看从包装袋内掏出的高速收据时,记者看到票据的出发以及到达地点遍布省内,金额多在50元至80元之间。

  女子介绍,目前收购、出售高速收据的地点有好几个,以此为生的人也有几十人,仅她所在的路口,就有好几个人买卖高速收据,全沈阳买卖高速收据的数额相当可观。

  为了炫耀,女子还向记者展示了一下挎包,粗略估算,女子随身携带的高速收据,至少被十余个塑料袋各自捆扎着。女子告诉记者,买卖高速收据已经有一段时间了,好卖的时候,她以每张1元钱的价格购买到手中,再以2元到5元不等的价格卖给用票的人,“现在生意不好了,公家都上ETC”,女子说她随身携带的几百张高速收据,也准备在年底前快速出售。

 

两人在交易高速收据

  权威说法:

  买卖双方均违法

  那么都是哪些人购买高速收据?刘先生向记者展示了他拍摄到的图片,并称两次看到照片中的车辆前来购买高速收据。记者看到,一辆白色面包车违法停靠在一交通标志处,画面中两人面对面似乎有所交流。

  记者粗略计算,如果按照每张高速收据面值50元计算,女子随身携带的高速收据有500张,那么相当于报销金额为2.5万元。如果女子每个季度都卖出这些高速收据数量,全年则有10万元的高速收据被顶替报销。

  辽宁恒敬律师事务所范春晖律师认为,买卖高速收据行为,触犯了国家税收征管的相关规定,可以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可追究刑事责任。

  记者了解到,买卖高速收据行为在处罚中存在一定难度,除非抓到买卖双方正在交易,且承认其买卖发票,否则取证比较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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