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中票发行金额10亿元,期限7年(5+2),附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本期中期票据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通过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本期中期票据采用固定利率方式,在存续期内前5年票面利率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协商确定,在本期中期票据存续期的第5年末,发行人可选择上调或下调票面利率0-100个基点(含本数),票面年利率为本期中期票据存续期前5 年票面年利率加上发行人选择的调整基点。
本期中期票据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通过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在银行间市场公开发行,主承销商由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联席主承销商由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簿记管理人由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时间安排上,发行日2014年11月4日,起息日、缴款日、债权登记日2014年11月5日,上市流通日2014年11月6日。本期中期票据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息。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本期中票无担保。经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中期票据信用等级为A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