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要求,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严格落实《交通运输部、国土资源部、国家铁路局关于加强铁路公路水路沿线及在建工程地质灾害防范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桥梁隧道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立即组织对在建高等级公路项目驻地和设施地质灾害进行隐患排查,确定不同风险情况下施工驻地和设施的选址原则和监测预警(报警)标准。
通知要求,设计单位应向建设单位提交项目地质状况调查报告,提出风险预警点或区段。建设单位(项目法人)应建立健全沿线地质风险台账,定期进行巡查,对有重大风险与隐患的驻地及时加强防范或整改。
通知要求,施工人员驻地和项目部驻地建设应实施一体化管理,落实监测、预警等防范措施。分包或劳务队伍驻地选址须经施工项目部检查确认,并办理确认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