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我市旅游公共服务设施,满足游客出游需要,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旅游交通标志设置的通知》(渝府办发〔2014〕14号)要求,市交委对全市高速公路已有旅游交通标志进行了统计摸底,全面掌握了已设置旅游交通标志情况,并与区县政府、旅游部门进行对接,商讨和提出了高速公路旅游交通标志设置的初步方案。同时,采取划分片区督察落实的方式,逐一确定了每个区县、每个景点(3A及以上)高速公路旅游交通标志设置方案。目前,全市高速公路已设置完成272块旅游交通标志;根据与区县对接、商定的方案,需新增135块旅游交通标志。下一步,市交委将继续做好支持配合工作,在今年10月底前完成高速公路旅游交通标志的设置完善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