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性发展 要从制度入手

   2011-07-20 4760

  在今后一段比较长的时期内,收费公路政策仍是我国公路交通发展中必须坚持的一项政策。按照科学发展要求,从比较长远角度,着眼于解决收费公路发展中出现的问题,保证收费公路使用者利益,关注社会舆论要求,适时调整收费公路规模,不断完善收费公路政策,才能更好、更持久地支持公路交通事业的发展,也才能真正用好、用足这项国家对公路建设的支持政策。

  ——交通运输部收费公路调研专家组作为行业,我们无法阻止滚滚向前的社会“车轮”,我们也不能忽视公民意识的自觉和有关自身利益的呼声,我们也无法改变媒体的“嗜血本性”,我们唯有不断完善自己,强大自身,调整现有的收费公路政策,调整和修订收费公路法规,深化收费公路管理体制改革,才能从根本上改变高速公路的社会形象,为行业发展营造和谐、友好的发展环境。

  近期,交通运输部组织行业专家对收费公路问题在全国进行了一次广泛调研,在调研的基础上,专家初步提出了以下几点有关收费公路政策的改进意见:

  逐步有序取消政府还贷公路

  收费收费公路政策发展到今天,其面临的发展环境已发生根本性变化。可以在修改《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的基础上,研究出台一项重大政策,逐步有序地推进取消现有政府还贷公路收费,逐步缩小收费公路总体规模,部分未还完的贷款余额由中央和地方财政承担,且今后建设公路应该更多地寻求国家和地方公共财政投资,视政府财力许可,量力而行,明确公路发展要坚持“以非收费公路为主,适当发展收费公路”的原则。

  2009年初,交通运输部组织实施了9万多公里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取消收费,撤消收费站点1723个。此举赢得社会舆论一片叫好,在其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收费公路的舆论热度明显下降。因此,若能下决心逐步有序地取消政府还贷公路收费,不但将大大降低我国收费公路的总体规模,而且能有效缓解目前的舆论压力,争取媒体和社会舆论的广泛支持。

  调整收费公路政策导向

  长期以来,收费公路政策只是简单地被认为是国家和地方政府在财政不足情况下筹建公路和运营管理的筹资方式,其调节交通流量、优化运输方式、保障交通安全的功能被弱化,甚至被忽视。

  目前,无论是行业管理部门、地方政府还是经营性公路建设的投资者,也主要是考虑到收费公路政策的“筹集资金”功能,希望通过收费公路抵押贷款,再修建更多的收费公路,其他的功能和方式都没有考虑。这就难免有舆论认为,收费公路已经演变成为某些利益部门的“吸金机器”。

  因此,交通运输行业的主管部门在调整收费公路政策的时候,应该更好地强化收费公路调节交通流量、优化运输方式、保障交通安全的功能,唯有这样,才能真正用好、用足这项国家对公路建设的支持政策。

  调整和修订收费公路法规

  目前,交通运输部提出了“两个路网体系”的构想,但是要实现“两个路网体系”,一个首要问题就是需要对《公路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调整,破除“两个路网体系”建设的法律障碍,以使各项工作有序展开。

  当下我国收费公路的现状是:新旧公路不联网,省内公路不联网,全国公路不联网,收费站点过多过密,收费标准五花八门,部分收费公路延期收费、管理不规范、信息不透明、缺乏有效监督。

  对此,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首先应该进一步完善联网收费政策的相关配套规章,提高车辆通行效率,减少收费站点,让人们出行在高速公路上,能走得快一些顺畅一些,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社会各界对于高速公路的舆论压力。

  《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联网收费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目前关于联网收费和不停车收费的技术标准已经成熟,交通运输部作为行业主管部门,应对相关法律规章及时予以配套完善。

  此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还亟需在对全国公路建设的债务进行全面掌握的基础上研究出台规范统贷统还政策的配套制度规范,把收费管理透明化、阳光化,置于公众舆论的监督之下,以真正实现收费公路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加强收费公路监管

  收费公路在快速发展的过程中出现了诸多问题和不正常、不合法现象,在一定程度上给人民群众带来了不便,损害了群众利益,社会反映较强烈。但同时也应该看到,许多问题并非是法规政策存在漏洞,而是各级政府部门在执行上,收费公路的经营主体在经营上出现了偏差。

  例如《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就明确规定“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应当在收费站的显著位置,设置载有收费站名称、审批机关、收费单位、收费标准、收费起止年限和监督电话等内容的公告牌,接受社会监督。”但是,这项法规在落实阶段却少有收费站点能够严格执行到位。

  对此,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首先应该在现有的法规框架下进一步规范管理,积极履行监管职责,依据现行《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对收费公路加强有效的统一监管,加大公路收费执法的监督力度。例如上述提及的未按规定公示收费标准、起止时间的行为要严格进行约束规范,以确保政策法规的执行落实到位。

  其次,针对收费公路转让行为不规范,违规者从中牟取暴利或获取不正当利益的问题,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从严控制收费公路权益转让,合理确定收费期限,加大政策研究,约束转让行为,以避免不规范转让行为的出现,降低利用收费公路违法牟利的空间和机会。

  再次,要从严审批经营性收费公路并加强监管。在政府统一规划和引导下,继续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公路建设和运营管理,由政府确定合理的投资收益。加强对现有经营性公路企业(公司)的行业监管。严格控制成立新的公路上市公司。

  第四是要明确收费公路改扩建和收费期满处置政策。

  已建成的收费公路由于交通量增加,需要在原路线基础上进行改扩建,现行收费公路政策存在制度空白。收费公路收费期满后,按规定应该无偿交由政府管理,目前也缺少相关政策规定。以上制度空白亟待填补。

  深化收费公路管理体制改革

  改革以收费公路为重点的公路管理体制须提上议事日程。

  公路管理体制改革的主要目标是:推进建立“层级清晰、事权明确、权责一致、运转高效”的公路管理体制,强化中央对国道的监管,推进国道、省道由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统筹管理的格局。

  按照“多元化投资、一元化管理”原则,要强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本辖区公路统一监管职责,强化交通运输部对整个收费公路网的管理职责,强化网络概念,提高整个公路网的运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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