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违法进入高速路引发悲剧
据高支队事故对策科统计分析显示,在上述80起造成人员轻伤以上及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中,诱发的主要原因是:行人违法进入高速公路或横穿高速公路。共引发事故33起,29人死亡,10人受伤。行人的类型包括:无名氏、附近村民和打工人员。超速行驶。共引发事故10起,10人死亡,4人受伤。疲劳驾驶。共引发事故9起,10人死亡,4人受伤。
[典型案例]
行人横穿高速路:1月28日20时40分许,邓某驾驶一辆无号牌的小型普通客车行至杭瑞(昆楚)高速楚雄回昆明方向K2373处时,为避让横穿机动车道的1名男子,车辆失控撞上中央护栏后横停在中间车道上;随后,又引发相继驶来的两辆小型轿车相撞。该事故系行人横穿高速公路引发,造成1人当场死亡。
行人进入高速路:2月23日1时许,柯某驾驶小轿车行至杭瑞(昆曲)高速曲靖回昆明K1221路段时,与进入高速公路的无名氏发生碰撞;之后,该无名氏又被后方驶来的两辆小型车碾压,其中一辆车碾压后发生了侧翻,车上2人受伤,无名氏当场死亡。
超速行驶:6月2日13时许,李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行至杭瑞(昆楚)高速昆明往楚雄方向K2391路段时,所驾车驶离路面后,撞上大树,造成3人死亡、1人受伤的交通事故。事故系李某超速行驶导致。
疲劳驾驶:1月8日6时30分许,张某某驾驶小型轿车载冯某、华某、马某等人行至昆磨(昆玉)高速K35路段时,车辆发生侧翻。约10分钟后,王某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行至此路段,与前车发生碰撞,造成2人死亡、1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中驾驶人王某某是疲劳驾驶。
货车、私用车肇事率高,死亡率高
据统计分析显示,在上述80起造成人员轻伤以上及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中,货车发生交通事故47起,造成46人死亡;私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49起,造成43人死亡。
[典型案例]
私用车辆事故:5月2日10时40分许,谢某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挂号车行至杭瑞(昆曲)高速曲靖往昆明方向K2136路段时,在尾随前方交通事故现场依次减速缓行或停车的车辆时,采取紧急制动避让不及,不能有效控制车速,造成了12辆车相继碰撞,3人死亡、2人重伤、多人轻伤的恶性交通事故。引发该事故的原因是,驾驶人谢某驾驶行驶系、制动系等安全机件不符合标准的大型车辆超载上路,且准驾不符;当遇到雨天通行交通事故路段时,谢某还全然没有减速。
5年以下驾龄驾驶人肇事较多
据统计分析显示,在上述80起道路交通事故中,通行高速公路的下坡路段上共发生交通事故49起,占比61.25%;造成44人死亡,占比61.97%。其中,一般弯坡交通事故发生率最高;而相比平直路面,一般弯陡坡和急弯陡坡的交通事故发生率还较低。
据统计分析显示,从驾龄分析:5年以下驾龄发生交通事故较为突出,共发生事故2048起,占事故起数的40.85%,其中1年驾龄发生事故623起。而从月事故发生率来看,2月份事故最多,1月份事故次之,第三位的是5月份,均是在春运及“五一”小长假私家车出行比较集中的时段,特别是受春节及五一期间小型客车免费通行影响,事故增多。另外,从一周事故发生率来看,周六最高,也说明了周末私家车等小型客车出入昆明周边的高速公路,往返较频繁的情况。
在上述道路交通事故中,涉及客运车辆的有174起,月平均发生29起;而其中客车驾驶人有责任的有104起。统计分析显示,不按规定与前车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引发的交通事故占比达46.55%,是最主要的诱因。
通报
3家客运企业各发生5起以上事故
发生5起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客运企业有:昆明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楚雄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宜良运源城乡公交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其中,昆明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的事故起数达13起,有一起造成1人死亡、1人受伤的交通事故,客车负同等责任。另外,还有3起造成人员死亡的交通事故均是客车与行人相撞,客车负同等责任的有2起,每起造成1人死亡,涉及的客运企业是:红河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云南金孔雀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而外省客车在高支队辖区发生的客车有责任事故9起,均为仅造成财产损失及造成人员轻微伤的交通事故。其中,贵州客车2起,湖南客车2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