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场上的“高危职业”,腐败的“重灾区”似乎越来越多—建设工程领域是“重灾区”,土地、房地产领域是“重灾区”,绿化工程是“重灾区”;副秘书长是腐败“高发人群”,秘书是“腐败掮客” ……现在又来了“交通厅长是高危职业”。腐败,真的有是否“灾区”之分吗?我的回答是否定的。
不管哪个领域,也不管是潜规则还是明规则,相同的规则之下,出现“灾情”乃是必然,出现多大的“灾情”,则与权钱交易的“标的”有关;工程建设领域中的“标的”动辄几千万、上亿,且因近年来基础建设进入高峰期,所以就显现出“重灾”特征;然而其本质上并不存在特殊性—无非是哪里的肥肉多,哪里便更受垂涎罢了。
反腐防腐,从根本上说,并不是技术范畴的问题,而是权力监督与制衡的问题;什么时候,“绝对的权力”变成了“相对权力”,监督公权力不再是“复杂工程”,那时候,即便腐败现象不能绝迹,也该不会再有“灾区”与“高危职业”之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