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有关方面获悉,当前,我市正进一步加大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力度,我市规定对县乡道路和三级以下山区公路实行客车通行管控措施。对达不到客车通行条件的,要设置禁止客车通行标志;对已经符合客车通行条件的,在晚上十时至次日凌晨六时要严格禁止通行;对违反规定通行的客车,要及时督促客运企业整改。
为进一步排查治理乡村公路交通安全隐患,我市要求,各县(市、区)政府有关部门要对已实现硬底化的乡村公路,增设交通安全防护设施,重点增加急弯、陡坡、临水、临崖路段、长下坡路段的防护警告标志,增加施划减速标线或增设减速带。对暂时难以治理的路段,要依靠镇(街)政府支持,发动交通安全员、信息员加强管理,采取临时性措施,确保道路交通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