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踪审计的38条高速公路,主线总长2886.69公里,概算总投资2276.45亿元。湖南省审计厅派驻49个现场跟踪审计小组、238名审计人员开展跟踪审计。审计对每个项目从建设管理到资金管理,从前期准备到竣工决算,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从项目招投标、计量资料审查、施工图设计优化、现场变更审查、材料供应、服务管理设施用地、征地拆迁资金管理等多个方面进行审查,并督促有关部门及时整改。在跟踪审计中,对发现的各类问题,以专题报告、审计快讯、审计要情、跟踪审计意见单等多种形式向省政府、相关项目公司和施工单位提出审计建议1400多条。审计建议被有效采纳后,节约建设资金24.5亿元。其中,审计组对某高速公路设计图纸审查和实地勘察,发现拱形骨架护坡原图纸设计工程量与实际工程量不符,审计核减施工单位多计工程款9400万元。通过对某高速公路清淤回填工程量的核实,核减施工单位多计工程款2800万元。对某高速公路计量支付文件进行审核时,发现计量错误,核减5000万元。对高速公路材料供应进行审计后,审计提出“省高管局应修订高速公路建设项目主要材料管理办法,做到"只管不供",同时推行市场准入制,营造公平公开的市场环境,以切实降低建设成本,提高投资效益”的建议,得到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已责成省高管局对所属经营公司进行了全面清理和整顿,规范材料供应市场。在征地拆迁资金的审计中,发现某地拆迁户集中安置工程施工进度缓慢,严重影响拆迁群众安置,影响高速公路施工环境。审计指出后,当地指挥部搭建活动板房26间并完善供水供电等配套设施,安置拆迁户23户,发放搬迁补助,并下拨桩基工程款358万元,加快推进了被征地拆迁村民的安置进程。
为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监督,提升审计效能,湖南省审计厅先后出台了《湖南省审计审计机关政府重大投资项目跟踪审计操作规程》、《湖南省审计厅对社会中介机构参与建设项目跟踪审计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2012年,湖南省纪委、省监察厅、省审计厅还联合下发了《关于建立联合监督机制,加强对国家建设项目监督检查的通知》,通过建立联合监督机制,整合监督力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提高国家建设项目投资效益,有助于建设项目“高效、优质、廉洁”目标的实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