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西县公路局启动行政问责“十不准”提升效能

   2012-07-12 3950
核心提示:郧西县公路局启动行政问责十不准提升效能 日前,为了打造一支勤政务实、廉洁高效、奋发有为的公路干部职工队伍,努力转变工作作风,提
郧西县公路局启动行政问责“十不准”提升效能
       日前,为了打造一支“勤政务实、廉洁高效、奋发有为”的公路干部职工队伍,努力转变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能,湖北郧西县公路局启动了严格的行政问责“十不准”。
       一、不准违反政治纪律,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有利就争、无利就推;当面一套、背后一套。
       二、不准违反组织纪律,不以任何理由对县局交办的事项讲价钱、拖时间、打折扣。
       三、不准违反劳动纪律和工作制度,随意迟到早退、脱岗串岗、不假而别;不在上班时间从事聊天、玩游戏、购物和炒股等非正常工作活动。
       四、不准接受可能对公正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宴请及用公款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
       五、不准工作日午餐饮酒。下基层工作人员,食宿必须从简,按照工作餐的标准执行,不大手大脚铺张浪费和比排场讲阔气。
       六、不准参加任何形式赌博活动和带有宗教及封建迷信的活动,不利用职权或用公款大办婚丧嫁娶事宜和借机敛财。
      七、不准公车私用、酒后驾车和着制服进入酒店、歌厅等娱乐消费场所。
      八、不准违反财经纪律,不公款私存和损公肥私,不借用公款为个人和亲友从事赢利性活动。
      九、不准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不超规范、超权限违规办事,不拿政策、权力作交易。
      十、不准违反廉政规定,不吃、拿、卡、要、报和刁难服务对象。
      为了使行政问责“十不准”严格实行,该局行文规定:凡受到群众投诉举报的,经核查属实,由局长办公会研究,第一次由分管领导进行批评教育;第二次由当事人写出局面检讨,深刻剖析自己在服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明确整改措施,并扣除当月岗位工资;第三次对当事人进行诫勉谈话,并扣除当事人年度工作目标兑现奖,年度考核评比为不称职。

       通联处:湖北郧西县公路局 余爱军 燕四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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