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公共汽车也会有站席,出租车“份子钱”将设立最高限额……7月1日起,新《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正式施行。
新条例共六章八十二条,比原条例多出十五条,其中新增了对城市公共汽车、汽车租赁经营的管理等方面的规定,删除了涉及养路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和代收客货运输附加费等有关内容。
汽车租赁经营得备案
根据新条例,汽车租赁公司的经营活动应向道路运管部门备案;准备从事汽车租赁经营的,应当在取得工商营业执照20日内将营业执照和用于租赁的车辆信息,向市、县道路运管部门申报备案,同时租赁车辆的综合性能技术等级必须达到二级以上。
据了解,凡不是租赁经营人所属车辆、未办理汽车租赁业合法经营手续的车辆,一律不得用于租赁。此外,车辆租赁期间,因承租人、驾驶人员过错发生交通违法、交通责任事故以及其他因承租人、驾驶人员行为造成租赁车辆被扣押、丢失等后果的,由承租人依法承担责任。
出租车“份子钱”有了最高限额新条例第25条规定: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者与驾驶人员签订承包合同的,双方应当协商确定承包费、风险保证金等事项;承包费和风险保证金的数额不得高于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规定的最高限额。
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者应当通过安排替班驾驶人员、免收驾驶人员必要休息时间班费和病假时间班费等方法,减轻驾驶人员劳动强度,保障驾驶人员休息休假权利。
承包费俗称“份子钱”,目前台州市区一辆出租车每年的承包费大约为7万元,司机一天的“份子钱”在200元左右,“份子钱”由市场来约定。
记者了解到,台州等地的“份子钱”目前大多由出租车行业协会进行指导,但是没有法规约束,根据现在的条例规定,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将出台承包费和风险保证金最高限额。也就是说,出租车“份子钱”的最高限额,由各地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制定。
驾驶员有权拒载宠物新条例对出租车乘客首次提出,不得携带易燃、易爆、有剧毒、有放射性、腐蚀性等影响公共安全的物品乘车。
此外,与市民紧密相关的一条是:乘客不得违反规定携带宠物乘车,违反规定携带宠物乘车的,道路运输经营者有权拒绝该乘客乘车。
市民李小姐很喜欢狗,养了一只博美犬。对于这个规定,她虽然觉得不方便,但也表示理解。“出租车毕竟是公共交通工具,把宠物带上车是不妥。”李小姐说。
台州市大光明出租车公司的驾驶员吴师傅说,之前他曾接到过乘客的投诉,说他拒载宠物,现在他有权说“不”了,这让他挺高兴的。
城乡公共汽车可设站席新条例第15条规定:在城镇建成区范围内行驶的公共汽车可以设立站立乘员席。
除高速公路以外的三级以上公路的路况、站台设施、标志标线以及公共汽车车况和车辆行驶速度等符合安全保障要求的,市、县人民政府可以决定行经该公路的公共汽车设立站立乘员席。
“以前城乡公共汽车是有几个座位卖几张票。如果超员即被认定为超载,乘客可以投诉。但以后,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经有关方面批准,城乡公共汽车上可以设站席。”市运管处稽查支队副支队长朱韶雷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