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10月1日起开展为期5个月的专项治超活动

   2011-10-20 6000
核心提示:  专项治超:控、拆、卸、罚、告、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从10月1日起在全区超限超载较严重
   专项治超:控、拆、卸、罚、告、拘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从10月1日起在全区超限超载较严重地区集中开展为期5个月的专项治理活动。

据介绍,此次专项治理活动坚持“统一时间、统一行动、统一步骤、统一标准、统一措施”,集中打击超限超载违法运输行为;坚持行政、法律、经济措施相结合,多策并举。对非法超限超载行为依法实行“控”(控制源头装载)、“拆”(对非法改装、拼装车辆强行恢复和拆解)、“卸”(卸载超限超载货物)、“罚”(处罚超限超载违法行为)、“告”(对超限超载运输车辆实施信息抄告)、“拘”(将暴力抗法行为当事人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等手段依法治理;坚持路面专项治理与源头规范装载行为相结合;坚持跟踪问责,实行在未消除违法行为状态下,“谁放行、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

源头治理和路面治理,是此次专项活动的重中之重。在抓源头治理工作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加强对路面行驶车辆的检查,对违法改装车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对违法改装车辆的所有者依法实施处罚;同时,进行责任倒查,违法汽车改装企业的生产经营证照不但将被吊销,相关人员还将被追究法律责任。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将加强管理,建立运输企业及从业人员信誉档案。一年内超限超载三次以上(含三次)的车辆或驾驶人,将被列入黑名单予以曝光,其道路运输营运证或从业资格证也将被吊销。在进行路面治理工作中,各级交通、公安部门以车货总重超过55吨的违法超限超载车辆为重点,联防联控,严禁此类违法车辆上路过桥;对重点区域,实行24小时治超工作制度。公安机关将派警力进驻重点地区治超检测站,联合执法,对阻碍执法、对治超执法人员造成人身伤害的事件,及时进行依法查处。

自治区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表示,此次专项治理活动,旨在总结推广好的做法,进一步完善治超长效工作机制,以线带面,推动实现地方政府牵头、部门各司其责、齐抓共管的治超工作局面,力争在短期内使全区车辆超限超载现象得到有效遏制,扭转当前治超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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