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等六部门重拳治理公路超载

   2011-10-14 5960
核心提示:  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国家安全监管总局10月12日联合召开全国治超工作电视电话
   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国家安全监管总局10月12日联合召开全国治超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认真学习推广山西公路治超经验,坚决杜绝非法超限超载车辆通行高速公路。

交通运输部部长李盛霖在此间要求以贯彻实施《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为契机,采取以下措施,取得治理公路货车超限超载的实效:

一是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各地要把治超工作列入本地政府工作目标,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落实人员机构,保障工作经费。要进一步完善地方政府牵头、各相关部门参与的治超运行机制,增强部门间的合力。

二是立足源头、标本兼治。要在强化路面执法的同时,逐步将治理工作重点前移到源头环节,进一步加强源头监管力度。

三是依法严管、联防联治。对超限超载严重的违法车辆,要坚持实施卸载措施,或者责令停止行驶直至消除违法状态,实现联防联治。

四是规范行为、追究责任。各地执法人员要坚决落实治超工作“十条禁令”的工作纪律,严格规范执法行为,严防公路“三乱”。对于违法超限超载车辆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桥梁压垮等重大安全事故的,除按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外,还要实行责任倒查,一并追究相关运输业主、企业以及为其违法行为提供配载的货主、货运站场经营者的相关责任。

山西省从2007年12月19日起,全面启动了“无缝隙、拉网式”治超行动,超限超载率由治超前的13%下降到0.2%以下,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明显好转,路桥设施得到有效保护,道路运输效率大幅提高,货物运输价格合理回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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