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拟将村道纳入公路管理范围

   2011-10-14 6700
核心提示:  近日,吉林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吉林省公路条例(草案)》。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遇文书做了关于《
   近日,吉林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吉林省公路条例(草案)》。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遇文书做了关于《吉林省公路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将村道纳入公路范围

吉林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公路条例应当包括村道的建设、养护和管理,建议进行修改。经调查,我省目前已有村道39787.7公里,占全省公路总数的44%。报告中提出,仅靠建时国家转移支付的有限资金,后续养护、保护管理经费跟不上,已经出现相当数量的村道交通不畅现象。如果再不重视解决,几年内村道将出现严重损毁。因此,法制委员会建议将村道纳入条例草案调整范围,省政府复函也同意这样修改。具体在条例草案第三条和第五条明确将村道纳入公路范围。

设立公路抢险应急制度

公路的养护主体在条例草案中明确为管护单位,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这种提法既没有上位法依据,又在实践中很难明确责任。法制委员会建议,依据国家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中的规定,把养护任务落实到公路管理机构、公路经营企业和公路养护作业单位,同时增加了公路养护作业单位的资质条件条款。

此外,根据财经委员会的意见,法制委员会建议增加公路抢险应急制度,各级公路管理机构应当组建应急抢险队伍,完善应急物资储备、调配体系,确保在恶劣天气、地质灾害、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发生时的抢修救援需要。

村路养护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在条例一审时,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目前我省公路建设、养护资金方面,国省道基本够用,但是县、乡、村道资金却严重不足。建议通过立法明确各级政府责任,逐步解决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资金短缺问题。根据这个意见,法制委员会建议按照省政府的意见修改,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年公路建设任务及养护和管理需要,将公路建设、养护和管理资金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举报收藏 0打赏 0评论 0
更多>相关评论
暂时没有评论,来说点什么吧
更多>同类资讯
  • jczg
    加关注0
  • 没有留下签名~~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隐私政策  |  版权隐私  |  使用协议  |  联系方式  |  关于我们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违规举报
津ICP备20006083号-1120105021002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