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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讯网:昂贵的代价 一农民借助假军牌逃避收费(图)

   2011-01-12 0

  来自河南的消息,禹州市一农民购买两辆大货车后,用假军车牌照营运,在8个月的时间里,免费通行高速公路2361次,偷逃过路费368万余元。此案经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该农民一审因诈骗罪被判处无期徒刑。这是国内首例因逃避高速收费,被判以重刑的案件。令人唏嘘不已的同时得到了一个警示,躲避收费有时候也需要付出昂贵的代价。

  国家为了方便大伙,花了那么多钱修高速,谁使用谁掏钱赞助一把,理所当然,这位车主耍小聪明逃避交钱,肯定是不对的。可两辆汽车在8个月的时间里,就能消费368万元的过路费,数额之大,令人咂舌。开始以为是粗心的记者少点了个小数点,比如应该是36.8万元什么的。于是,查看了平顶山人民法院的网站,没有找到判决书之类的东西,只有一条转载《河南法制报》的相关报道。又查看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的网站,在首页“工作信息”的第一条,就是“平顶山市中级法院对时建峰假冒军车偷逃高速公路通行费案一审宣判”的消息,比法制报的报道还多了一句话:“并处罚金200万元,同时,追缴其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

  有人疑惑:逃避过路费被逮着了,补交并罚款不就得了,怎么还定罪?您别疑惑,法律条款里还真是这么规定的。

  2002年4月10日,最高法院有个文件,叫《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生产、买卖武装部队车辆号牌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这个规定于当年4月17日起生效。规定里说,使用军队号牌骗免通行费,数额较大的,应该依据刑法第266条处罚。查阅刑法第266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按照法律,平顶山法院没判错。368万元确实可以算作数额特别巨大了。因为,个人盗窃、诈骗公私财物的数额,比贪污、受贿,以及渎职造成损失的数额,确认的时候要更为严厉一些。但是,这位车主既然能如此辛劳,早出晚归、披星戴月,靠一趟趟的往返奔波,运送沙石挣钱,看来八成是个极普通的人,是个没有任何门路的人。让这样的人终生失去自由,一辈子生活在铁窗之中,我想,多数人得知后,心里会有些不舒服。我甚至天真地幻想,法官大人能不能开恩,按照刑法第375条第2款的规定处罚这个耍小聪明的家伙:“非法生产、买卖武装部队制式服装、车辆牌号等专用标志、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或者让他开着自己的大货车给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运送沙石,免费送3年,权且当抵罪了。反正他占得是中原高速的便宜,反正中原高速一直在修建新的高速路,需要沙石。还有,向法院证明假牌照的军队,是不是也可以向法院求个情,毕竟中原人民与解放军有着鱼水之情。

  另外,国务院在《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不是有这么个规定吗: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对依法应当缴纳而拒缴、逃缴、少缴车辆通行费的车辆,有权拒绝其通行,并要求其补缴应缴纳的车辆通行费。就是说,司机偷逃过路费的行为被发现,只需加倍补缴过路费,并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还有人疑惑,2辆车8个月就能消费368万元,怎么这么贵呀?

  依据报道,这位运送沙石的农民,最大行驶距离是武西高速(郑石段)的下汤站和长葛西站之间,这个区间的里程约112公里。按照2007年2月27日,河南省发改委和省交通厅发布的《关于我省经营性高速公路载货类汽车计重收费标准的通知》里规定,载货类汽车计重收费的基本费率,根据不同的路段,从0.09-0.11元/吨公里不等。通知中还特别规定,超过公路承载能力认定标准100%以上的重量部分暂按基本费率的3-5倍计重收取车辆通行费。

  这位农民的大货车的荷载量是25吨,据说通常会超载150%,按照每吨公里的上限0.11元,正常载重的25吨每公里应交2.75元,由于超载,而且超载最高收费是增加3-5倍,这样一来,大概就能解释为什么有天文数字的收费了。

  两辆大货车一共免费通行了2361次,既然是运送沙石,应该是1180.5次空载,1180.5次满载。如果空载每公里按2.75元计价,112公里是308元,1180次是36万元多一点儿,用368万元减,还剩下330万元多一点儿,平摊在1180次上,每次是2810元,折合每公里25元。

  当然,这只是个简单的粗算,肯定与实际还有出入,不过从中也可以看出,按照收费规则,收费站没错,确实是按章收费了。

  

  看来有错的,只有那位身陷囹圄的农民了。你可能觉得在112公里的高速上跑一个来回,就要支付3100多块钱,实在太昂贵了,便出此下策,用军牌蒙混过关,导致触犯法律,一辈子要在牢房中度过,多不值呀。你就不会少装一点儿,别超载不就便宜多了,每个来回600块钱足够了吧。不过,报道中有这么一句话:据这位农民自己交代,2辆大货车跑了8个月,刨去开支,自己赚了20多万元。如果这句话是真实的,人家想逃避高速费也不能说没有一点儿道理。毕竟挣的钱还不够交过路费的呢。

  事实上,我每次走首都机场高速路的时候,都恨不能想个什么办法逃避过去。这条高速依靠收费,早就偿还了修建时所投入的11.65亿元的贷款和集资款。但是,它后来摇身一变,成了经营性的公路,使收费名正言顺,不再说什么“偿还贷款”了。其管理层也曾表示,“高速收费有利于缓解交通拥挤”。能不能解决拥挤我不知道,我只知道,全世界约14万公里的收费公路中,有10万公里在中国。美国有8.9万公里的高速公路,其中收费路段约8000公里。还不错,我们又多了一个世界第一。

  

  话说回来,平顶山中级法院的这次判决仅仅是一审,但愿法官能在二审中有所变化。因为您面前的被告,是一个能连续在8个月时间里,每天都要跑上5个100多公里的路程,靠运送沙石赚钱谋生的普通农民。这样一个吃苦耐劳的人,对社会似乎没什么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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