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公路客运强化运力调控 防止运力过剩恶性竞争

   2011-02-23 7680

  今年起,与高速铁路和城际轨道交通平行的公路客运班线,原则上不再审批新增运力;实载率低于70%的客运班线,原则上不新增运力;客运车辆变更时,新车的座位总量不能随意增加。记者2月22日从省运管局获悉,我省将进一步优化客运网络,强化运力调控,力求做到供需基本平衡。

  据悉,我省部分地区出现了运力发展过快、运力过剩、恶性竞争等现象,导致客车的实载率下降以及能源利用效率不高。省运管局近日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客运运力调控,推进行业节能减排工作的贯彻意见》,强化对公路客运新增运力的控制力度。根据规定,全省省、市际客运班线遵循有计划发展的基本原则,要通过客运班线服务质量招投标方式确定经营主体;县际、县内班线也要按计划发展,对未纳入年度发展计划的客运班线和运力,原则上不得审批或者许可。

  《意见》还明确规定,与现有班线重复里程在70%以上的二类及以上客运班线,严格控制新增班线和运力。客运车辆变更前,客车实载率低于70%的,车辆总座位数不得增加;客车实载率高于70%的,更新后车辆总座位数原则上不超过原来的10%;班线实载率较高,确需增加核定车辆座位的最多不得超过原车总座位数的50%,而且申请更新车辆的总座位数增加介于10%至50%之间的需要进行公示,超过50%的按照新增班线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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